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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被收购后用户数据并入新公司,要不要重新征得同意?|重庆数据合规法律网

李章虎 律师团队|2026-10-03|脱敏改编情景
重要说明: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

情景背景

某工具类 App 因经营调整,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原 App 停止运营,用户账户一并迁移至新公司旗下产品继续服务,数据也随之转移。运营方在公告中说明了迁移安排,但未逐一向用户取得新的确认。部分用户丙在迁移后不久要求删除账户与信息。

争议与处理思路

本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要求接收方在原告知范围内处理,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重新取得同意。实务中通常认为,收购导致运营主体变更并伴随新的服务目的时,可能构成向新的处理者提供,需要重新告知并取得相应同意;仅在页面发布公告,通常难以替代针对个人的告知与确认。若用户明确拒绝,处理者应当评估是否还能继续使用其信息,必要时按《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处理删除事宜。

平台提示

业务重组前先做个人信息影响评估:哪些数据会转移、转移给谁、原来的目的与新的目的是否一致。向用户提供清晰的选择权,包括拒绝迁移与注销账户的路径。迁移过程中对数据做权限最小化处理,避免一次性开放全部历史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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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虎 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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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景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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