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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App 刚上线还在灰度阶段,过度收集的认定会不一样吗?|重庆数据合规法律网

李章虎 律师团队|2026-10-03|脱敏改编情景
重要说明: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

情景背景

某互联网公司的新资讯类 App 处于灰度测试阶段,仅对约两千名内测用户开放。测试版为调试推荐算法,默认开启通讯录与精确位置采集,隐私政策仍是上一版的旧文本,未作更新。产品团队主张测试版尚未正式发布,相关做法可以在正式上线前调整,不算违规。

争议与处理思路

本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并未区分灰度版与正式版。实务中通常认为,只要处理行为已经实际发生、已经收集到真实用户的个人信息,最小必要与告知义务即已启动;测试阶段、内部版本这类标签一般不构成免责事由。本情景中通讯录与推荐资讯并无直接相关性,精确位置对资讯浏览也非必需,采集范围可能超出必要限度;同时旧版隐私政策与实际采集行为不符,告知的准确性也可能存在问题。

平台提示

灰度发布前应当先完成字段评审与告知文本更新,把最小必要评估放到开发排期里,而不是等到正式上线再补。测试期间确需采集的字段,应当在弹窗中单独说明测试目的与保存期限,并设置测试结束后的清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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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虎 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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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景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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