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一家制造企业积累了十年的设备运行与工艺参数数据,内部一直当作「生产数据」归口管理。直到行业主管部门发布重要数据目录,企业才发现其中一部分可能属于需要重点保护的数据。这正是分类分级制度的现实意义。
本篇说明数据分级的两条判断轴,以及重要数据目录由谁确定、企业如何对照适用。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本条见《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一、分级的两条判断轴
第一条轴是数据的重要程度,看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第二条轴是危害程度,看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有多大。
两条轴结合形成分级结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与核心数据。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重要数据目录的确定主体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
因此判断某类数据是否属于重要数据,应当对照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重要数据目录,而不是仅凭企业内部判断。
操作清单
按「重要程度」与「危害程度」两条轴对数据逐类评估,形成分级初判。
对照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重要数据目录,判断自身数据是否属于重要数据。
对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单独建立保护要求。
对定级结论作出书面说明,记录定级理由与依据,避免仅凭内部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