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长期不删除会使违法状态持续存在,对处罚档次的判断不利。相较之下,建立自动到期清理机制的投入更可控,也更便于举证。
本篇说明不履行删除义务的后果与清理工作的成本结构。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个人信息的删除权与删除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个人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删除义务的例外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
一、责任档次
未依法删除个人信息的,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
个人因信息长期留存而遭受损害的,还可以主张民事赔偿。持续不删除往往延长违法状态,对档次判断不利。
二、清理工作的成本结构
数据清理的成本主要体现在盘点历史数据与建设自动化清理能力两处,存量数据越多,首次清理投入越大。
与长期留存带来的安全风险与合规风险相比,建立自动到期清理机制的投入通常更可控,也更便于举证。
操作清单
按情节一般与情节严重两档说明处罚后果,注意按营业额比例计算的敞口。
把盘点历史数据的存量成本与建设自动清理能力的增量成本分开测算。
将数据长期留存带来的安全风险与合规风险一并计入敞口。
对备份数据的清理安排单列预算,避免因「备份不予清理」形成长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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