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监管调查通常围绕三条主线展开:处理行为有无合法性基础、是否履行告知同意与安全保障义务、是否依法响应个人权利请求。企业准备应对材料时,也可以按这三条组织。
本篇说明监管的调查手段与企业应当准备的应对材料。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许可或者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一、监管的调查手段
监管部门可以进入营业场所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查阅复制合同与账簿、检查设备与系统,并要求对处理活动作出说明。企业应当据实配合,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会加重不利评价。
调查通常围绕「处理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基础」「是否履行告知同意与安全保障义务」「是否依法响应权利请求」三条主线展开。
二、企业一侧的应对材料
处理活动清单与合法性基础映射表,用于说明每一项处理的依据。
告知与同意的留痕、影响评估报告、安全措施说明与权利请求的处理记录,用于说明已履行相应义务。
整改方案与整改完成证据,这是争取从轻处理时的重要材料。
操作清单
按「合法性基础、告知同意与安全保障、权利响应」三条主线准备材料,逐线对应。
准备处理活动清单与合法性基础映射表,说明每一项处理的依据。
保存告知与同意留痕、影响评估报告、安全措施说明与权利请求处理记录。
制定整改方案并保留整改完成证据,为争取从轻处理提供支撑。